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二十七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(wèi)生檢疫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24年6月28日修訂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(xí)近平
2024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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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二十七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(wèi)生檢疫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24年6月28日修訂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(xí)近平
2024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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